yawnp0426 小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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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十二月 星期四 01, 2016 7:26 pm 文章主題: 高雄市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有一大堆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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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由綠營的高雄市"非"金融主管機關【高雄市經濟局】所推動,現今準備要在全臺灣各縣市強制施行。〔保險〕是"金融商品"不是義務也不是強制!憲法也未提保險兩字是義務和強制!火災險和地震險也算是公共意外,難道家家戶戶也要強制投保嗎?腳踏車被機車撞傷,汽機車強制保險會理賠騎腳踏車的人嗎?在軍營內的便利超商,營業員和用餐的陸海空軍人也要強制投保嗎?學校有視廳教室其坪數寬廣且推廣教育廠商具有營業規模,所以學校教職員也必須強制投保嗎?
這公共意外責任險到底保誰呢?還是要追溯早期臺灣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利用電視廣告拿「伍佰萬」的傘吃飽撐著強制施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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