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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oyuislands Site Admin

註冊時間: 2005-03-28 文章: 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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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十二月 星期日 25, 2005 10:39 pm 文章主題: 反日示威人士許萬平被判刑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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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日示威人士許萬平被判刑12年
2005/12/25
BBC NEWS
2005年春天中國各地爆發了大規模反對日本右翼教科書的示威游行
來自中國人權的報道稱,一位名叫許萬平的被指控參與組織2005年反日抗議示威的人士被中國法庭判處12年徒刑。
中國人權援引許萬平妻子的話說,法庭在閉門審判中判決許萬平犯有煽動顛覆政權。
據稱,現年44歲的許萬平在2005年四月時參與組織了反對日本右翼教科書的簽名示威。
中國人權成,許萬平是諸多被捕反日人士中第一個被判刑的。據報,還有另外幾十人由於組織反日示威而被逮捕。
據悉,徐萬平的妻子告訴法新社說,她的丈夫並沒有參與或組織反日抗議,因此應該被立即釋放。
日本右翼扶桑社編訂出版的歷史教科書稱南京大屠殺為"事件",並且稱日本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一是"被迫自衛",二是為了將亞洲各國從西方列強的控制下"解放"出來。
日本右翼教科書引發了中國和韓國民眾的大規模抗議示威。數十名中國抗議人士被公安機關拘捕
diaoyuislands 在 十二月 星期六 31, 2005 12:05 pm 作了第 2 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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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oyuislands Site Admin

註冊時間: 2005-03-28 文章: 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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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十二月 星期二 27, 2005 4:35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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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於12月28日(三)上午11時前往中聯辦,就反日示威人士許萬平被判刑十二年事件,表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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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國家主席胡錦濤:
反日愛國何罪之有?秘密審訊公道何存?
促請中國政府釋放許萬平先生公開信
敬啟者:
我們來自香港的民間團體,一直致力反對日本軍國主義復辟以及保衛釣魚台。最近驚悉四川重慶市許萬平先生,竟因從事上述活動,而被當局以「煽動顛覆」罪判刑十二年。我們實在不能沉默,為此寃獄向我國政府請願。
首先,許先生自被捕以來,一直遭禁錮而不能依法與外界聯繫,而今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更是在秘密審判判刑。此種處理,顯然抵觸了我國刑事訴訟法之有關規定。換言之,許萬平的法定公民權利在審訴前已被剝奪殆盡。
再者許先生籌組活動,抗議日本政府及右翼日益猖狂的復辟軍國主義行為,祇不過是行使中國公民依法享有的政治自由,也是反映舉國民眾義憤的義舉,但却被指為從事顛覆煽動而身繫囹圄,可謂千古奇寃!實令親者痛、仇者快!
今天,日本在右翼政府在首相小泉純一郎領導下,不但對以往曾犯下的侵略戰爭及違反人道罪行缺乏真誠悔意,而且更不斷以挑釁的行為來炫耀昔日戰爭之光輝,包括參拜靖國神社,篡改日本校科書等,嚴重損害亞洲人民的感情;正值此時,日本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更引起亞洲和世界愛好和平的人民共憤。許萬平先生此時此刻之行動,正代表著我們民族良知和尊嚴之呼聲,豈容打壓!
因此,我們在此促請中國政府立即:
(一) 釋放許萬平先生;
(二) 公佈事件真相,追究處理此事失當者次責任;
(三) 尊重和維護我國公民抗議遊行之合法權利;
(四) 推動公民參予如許萬平先生之組織一類的反對日本軍國主義思想和追討日本戰後責任之運動。
保釣行動委員會
香港維護二戰史實聯席會議
紀念抗日受難同胞聯合會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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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式五张
註冊時間: 2005-12-29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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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一月 星期日 01, 2006 11:55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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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军国保钓路上同行 
港式五张 在 一月 星期日 01, 2006 5:15 pm 作了第 1 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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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保釣行動 脚踏車

註冊時間: 2005-07-03 文章: 21 來自: 澳門保釣行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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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一月 星期二 10, 2006 11:18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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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此促請中國政府立即:
(一) 釋放許萬平先生;
(二) 公佈事件真相,追究處理此事失當者次責任;
(三) 尊重和維護我國公民抗議遊行之合法權利;
(四) 推動公民參予如許萬平先生之組織一類的反對日本軍國主義思想和追討日本戰後責任之運動。
澳門保釣行動委員會
澳門民間人權陣線
2006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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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雨剑 脚踏車

註冊時間: 2006-02-01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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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二月 星期五 03, 2006 4:17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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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有过参加或者组织过”?到底是怎么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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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传人 脚踏車

註冊時間: 2005-05-22 文章: 13 來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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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四月 星期四 13, 2006 9:34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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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 呐 遗憾 _________________ 我梦想为美丽的钓鱼岛第一位中国岛民,并为此梦想而努力奋斗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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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aijj 滑板

註冊時間: 2005-07-21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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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六月 星期一 05, 2006 11:47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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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 确实不应该呀 马上给我放人 谁抓的人 找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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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巍 滑板

註冊時間: 2006-06-09 文章: 5 來自: 中国辽宁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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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六月 星期三 21, 2006 11:15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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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这篇文章,心中感到悲哀,爱国何罪之有,反日何罪之有,在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难道连爱国都有罪? _________________ 天行健 君子当自强不息 誓死保卫钓鱼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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