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wnp0426 小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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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五月 星期四 23, 2019 4:44 am 文章主題: 文化差異太大越南配偶炫耀韓國賣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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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我的越南配偶背離夫家,最近臉書搜尋到她,並在她當地老公臉書上留言,要拿離婚「確定證明書」,因為拖了一年多還未收到文件,一直無法到戶政機關辦理{消戶}清除幽靈人口,本以為她的人還在越南工作,結果竟然向我炫耀在韓國做「妓女」,甚至誇口在臺灣賣淫也抓不到!只能說文化差異太大了!
註解:越南新娘在臺灣逃脫夫家做賣淫小姐,已經司空見慣。如今越南新娘賣淫歪風竟然漫延到韓國,事態擴大,我懷疑〔跨國性婚仲集團〕和〔跨國性賣淫集團〕有金錢往來的聯繫。從我跑掉的越南配偶家庭背景得知,應該沒有這麼大的能耐可在臺灣、韓國、越南三地賣淫,除非是跨國性集團操作。
【離婚判決書】
被告:TRAN THI MY THUAN
發文: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判決
字號:106年度婚字第495號
日期: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
【逃稅檢舉案】
被告:社團法人台灣中越婚姻媒合協會 鄭正雄 先生
發文: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
字號:南區國稅岡山三字第0990024884號
日期:中華民國99年1月11日
截圖:跑掉的越南配偶自稱在韓國炫耀賣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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